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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08 00:00
2016年3月16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以下简称《慈善法》),并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。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《慈善法》,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,让我们一起学善、知善、行善。
一、《慈善法》的立法宗旨是什么?
(一)为了发展慈善事业,弘扬慈善文化;
(二)规范慈善活动,保护慈善组织、捐赠人、志愿者、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;
(三)促进社会进步,共享发展成果。
二、什么人可以做慈善?
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。
三、什么是慈善活动?
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,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:
(一)扶贫、济困;
(二)扶老、救孤、恤病、助残、优抚;
(三)救助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;
(四)促进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的发展;
(五)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;
(六)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。
四、 参与慈善活动应遵守什么原则?
根据《慈善法》第四条规定,开展慈善活动,应当遵循合法、自愿、诚信、非营利的原则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、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。
五、全国性的“慈善日”是哪天?
《慈善法》第七条规定,每年9月5日为“中华慈善日”
六、 慈善组织是什么?有哪些形式?
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的、符合《慈善法》规定的、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、非营利性的组织。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。
七、慈善组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?
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;
(二)不以营利为目的;
(三)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;
(四)有组织章程;
(五)有必要的财产;
(六)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负责人;
(七)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